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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日起将施行的《儿童(含婴幼儿)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》,对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妆品,要求配方所用原料品种必须最大限度减少,尤其是香精、着色剂、防腐剂等成分,要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、不用原则;同时关注其可能存在的潜在致敏性;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、祛斑、去痘等功效成分。同时,选用的原料及技术应具有一定的安全使用历史,像基因技术、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不鼓励使用。
“新的生产标准出台后,意味着儿童化妆品的生产门槛提高了,降低了幼儿因使用化妆品而带来的健康隐患风险。”食药监局有关人士称,新规的出台,从产品生产源头降低安全隐患。相关专家提醒家长,购买儿童化妆品时,要仔细观察产品的成分,对那些含有香精、防腐剂等成分的产品,一定要慎重。